市民来电求助:其是兰山区枣沟头镇村民,其于2016年12月20日因发生交通事故在兰山区南坊临西一路的兰山区人民医院住院,但医院无故告知无法进行医疗报销,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医院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卫生局热线办回复:因车祸存在第三方责任人,所以医疗报销不予报销,已经向杜先生解释清楚,杜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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