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市民原是兰山区正式单位的职工,已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现市民已离职,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失业人员是否有生育保险的津贴,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人社局热线办回复:市民于2016年10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预产期为2017年6月,问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临沂市生育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是在参保职工分娩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不含补缴时间)以上才能报销使用。市民现已离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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