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市民户口在吉林省,在吉林省办理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希望相关部门落实能否在居住地兰山区半程镇东夏庄村使用农村居民医疗保险。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人社局热线办回复:经了解,市民反映其是吉林省户籍,已在家乡购买2016年居民医疗保险,现长期居住在兰山区半程镇,先咨询是否可以在当地使用。工作人员告知市民,其在吉林省办理的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在当地使用,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根据吉林省的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要求回去报销。根据临沂市《关于做好2016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兰山区参保缴费工作的要求,在本地务工、购房或长期居住的外来常住居民,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市民对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