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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求助:14年与15年的二胎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  点击:

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半程镇赵家村,2014年与2015年该村出生的二胎孩子,是否需缴纳社会抚养费,要求给予核实该问题,请予以办理,谢谢。

兰山区计生局热线办回复:一、根据现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二、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属于之前出生的二胎仍然执行原有政策,属于违法生育的仍然是违法生育。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三、市民生育时间均为2016年1月1日前,若不符合生育时计划生育政策,则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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