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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咨询:再婚家庭生育二胎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点击:

市民来电咨询:其家住兰山区金雀山办事处,是再婚家庭,其与前夫生过一个男孩,离婚时孩子判给前夫,现其丈夫有一个与前妻生的一个男孩,现在需要再生一个孩子是否符合二胎政策,请予以答复,谢谢。

兰山区计生局热线办回复:一、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各生育一个孩子,再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申请二胎生育证。二、若再组合家庭有一个孩子,且满足夫妻至少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按照特殊情形申请二胎生育证。三、市民夫妇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不能被批准继续生育。市民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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