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其是兰山区成都路鲁商中心啄木鸟儿科门诊的职工,向兰山区人社局缴纳社保,2018年8月,其在人社局网站导出的社保缴纳金额与实际缴费单据金额不一致,要求落实原因,请予以办理,谢谢。
人社局热线办回复:市民反映单位缴费金额不一致的回复 您反映的情况已由兰山区社保办受理,已安排基金征缴中心孙士芳于2018年8月13日用办公电话8208703进行专项办理。经落实,市民的企业为兰山区参保企业,市民在网上查询的2018年胡缴费明细与发票胡缴费金额不一致,我办工作人员告知市民因为七月份调整基数补交了1-6月份的差额,市民需要将正常缴费明细与补缴明细相加才是7月的缴费金额,市民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