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市民,其至兰山区沂蒙路与考棚街交汇处兰山区人民医院取慢性病药物,该院医生告知医保处政策规定所有药物一次只能拿取一盒,市民表示给慢性病患者造成不便,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按照疗程给予开具药物。
卫计局热线办回复:市民反映问题已经有兰山区人民医院受理,由我单位工作人员与市民电话联系,市民反映到我院开取慢性病药物,工作人员告知到社区卫生院一事。我院工作人员在多次和市民通过电话联系,解释相关政策,建议当事人到归属社区卫生院/乡镇医院开取药物,如归属地无药,可建议社区医院根据需求进药,如有一级定点医院不能进的药物即不能报销的药物可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与当事人联系,采取沟通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我单位投诉办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