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9日,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区委书记、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赵晓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曹勇共同为新成立的区监察委员会挂牌。
在18日召开的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勇当选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曹勇提名,区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2名监委副主任和4名监委委员并颁发任命书,随后,新当选、任命的区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在市委、市纪委坚强领导下,区委自觉担负主体责任,成立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全区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服务,区委书记赵晓晖作为“施工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改革试点方向正确,推进有序。区纪委严格按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细致谋划、统筹协调,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稳步高效有序推进人员转隶、组建挂牌等各项工作。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单位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系统协调,逐项落实有关任务要求,形成了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兰山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和区纪委合署办公,新设3个纪检监察室,执纪执法一线部门达到11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8.57%,将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