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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点击: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年报,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8081元。在确定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处)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下一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8〕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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