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服务 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 2 |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 |
生育保险办理 |
2 |
1.申请: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企业职工,在生育后三个月之内,由生育职工所在单位社保经办人员带相关资料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待遇; 2.审核: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录入职工信息生成生育保险待遇; 3.发放:每月生成生育保险待遇汇总表,由基金科负责发放。 |
1.《临沂市企业职工待遇申报表》(原件1份,纸质); 2.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由职工所属计生办打印并盖公章)或生育证(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4.生育职工住院诊断证明(原件1份,纸质); 5.生育职工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1份,纸质); 6.生育职工住院费用清单(原件1份,纸质); 7.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纸质,盖住院处章)。 (注:5、6两项两项限符合享受临沂市生育保险待遇的企业男职工或符合异地生育的女职工提供;7项限流产或存在生育并发症的女职工提供)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7 |
参保人员转出本市医疗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3 |
1.申报:参保职工或参保人员亲属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2.审核:个人账户审核窗口负责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 3.办理:符合条件的生成打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清单》; 4.提现: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清单》到该参保职工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清手续,提现医疗个人账户金。 |
1.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原件1份,纸质);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8 |
参保人员死亡医疗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3 |
1.申报:参保职工或参保人员亲属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2.审核:个人账户审核窗口负责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 3.办理:符合条件的生成打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清单》; 4.提现: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清单》到该参保职工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清手续,提现医疗个人账户金。 |
1.医疗保险退保单(原件1份,纸质);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9 |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医疗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
3 |
1.申报:参保职工或参保人员亲属持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2.审核:个人账户审核窗口负责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 3.办理:符合条件的生成打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清单》; 4.提现: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清单》到该参保职工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清手续,提现医疗个人账户金。 |
1.医疗保险退保单(原件1份,纸质);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0 |
伤残待遇审核 |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
3 |
1.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材料齐全,当即受理并录入计算机系统; 3.发放:履行签批手续,次月发放待遇。 |
1.《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1份,纸质); 3.《职工工伤待遇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纸质)。 |
当月受理,次月拨付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1 |
因工死亡待遇审核 |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
3 |
1.告知:区社保经办机构书面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2.准备:用人单位准备材料; 3.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4.受理:材料齐全,当即受理并录入计算机系统; 5.发放:履行签批手续,次月发放待遇。 |
1.《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2.供养亲属的户口本、身份证、生存证明及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原件各1份,纸质); 3.供养直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遗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1份,纸质); 4.《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原件1份,纸质); 5.供养直系亲属为子女的,需要提供因工死亡职工的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6.供养直系亲属工商银行的存折或对帐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7.因工死亡职工的职工原始档案、主要履历(复印件1份,纸质); 8.因工死亡职工的火化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9.如有抢救医疗费,请提供抢医疗费原始票据凭证、抢救记录(复印件1份,纸质)、费用总清单(原件1份,纸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提供治疗的原始票据凭证、处方、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入院诊断、医嘱、住院每日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
当月受理,次月拨付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2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核 |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
3 |
1.告知:区社保经办机构书面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2.准备:用人单位准备材料; 3.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4.受理:材料齐全,当即受理并录入计算机系统; 5.发放:履行签批手续,次月发放待遇。 |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持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1份,纸质); 4.职工档案托管手续(原件各复印件1份,纸质); 5.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6.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1份,纸质); 7.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8.临沂市参保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原件1份,纸质)。 |
当月受理,次月拨付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3 |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审核发放 |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审核发放 |
3 |
1.申请:单位工作人员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2.审核办理:区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 |
1.去世职工档案(原件1宗); 2.去世职工养老手册(原件);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
当月受理,次月拨付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4 |
企业单位参保登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立户:携带材料办理立户。 |
1.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工伤保险比率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各2份,纸质加盖公章)。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5 |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立户:携带材料办理立户。 |
1.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纸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3.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4.工伤保险比率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2份,纸质,加盖公章)。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6 |
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携带企业单位变更相关材料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2.办理: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变更。 |
1.工商局变更记录(原件1份,纸质); 2.变更后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7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携带机关事业单位变更相关材料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2.办理: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变更。 |
1.批准变更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2.变更后证件(复印件1份,纸质);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加盖公章)。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8 |
企业单位人员续保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企业单位应去劳动关系科鉴定劳动合同;如需转移先办理转移业务; 2.审核:符合要求后的立即办理。 |
1.增加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原件2份,纸质,加盖公章); 2.企业单位需劳动合同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19 |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续保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落编:机关单位去编办落编; 2.工资:工资处审批工资;如需转移先办理转移业务; 3.审核:符合要求后的立即办理。 |
1.增加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原件2份,纸质,加盖公章); 2.企业单位需劳动合同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机关事业单位需编制卡.调配介绍信及工资核定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0 |
在职人员退保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3 |
1.申请:申请人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在职人员需先根据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记录核对缴费记录;材料齐全的立即办理。 |
1.减少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原件2份,纸质,加盖公章); 2.死亡人员出具火化证明(原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1 |
退休人员退保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3 |
1.申请:申请人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材料齐全的,立即办理;退休职工应先停发工资待遇。 |
1.减少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原件2份,纸质,加盖公章); 2.死亡人员出具火化证明(原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2 |
单位应收核定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向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单位社保编号; 2.办理:直接办理应收核定。 |
提供单位参保信息(原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3 |
单位基金征集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向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单位社保编号; 2.办理:直接办理应收核定。 |
提供单位参保信息(原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4 |
单位注销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参保登记单位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办理: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注销。 |
1.单位出具在工商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注销证明; 2.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5 |
开通网上社保办事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请:参保登记单位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办理: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开通 |
1、单位授权委托书。2、办事权限开通申请单。3、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一式两份。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6 |
企业人员参保登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报: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参保人员信息,2审核:区社保经办窗口审核通过。 |
1.增加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两份(加盖公章); 2.企业单位需劳动合同鉴定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7 |
机关事业人员参保登记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报: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参保人员信息,2审核:区社保经办窗口审核通过。 |
1.增加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两份(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需编制卡 3.调配介绍信 4.工资核定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8 |
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1 |
1.申请:参保个人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办理: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变更。、 |
1.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2.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9 |
企业人员停保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报: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停保人员信息,2审核:区社保经办窗口审核通过。 |
1.减少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两份(加盖公章); 2.企业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0 |
机关事业人员停保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报: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停保人员信息,2审核:区社保经办窗口审核通过。 |
1.减少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两份(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需调出人员工资核定表或辞职辞退人员工资核定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1 |
机关事业缴费工资申报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报: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2、审核:参保单位携带材料到审计稽核科进行工资基数审核。 3、网报后审核通过 |
1. 上年度1月、12月工资表复印件。2上年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3、申报承诺书。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2 |
企业缴费工资申报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2 |
1、申报: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2、审核:参保单位携带材料到审计稽核科进行工资基数审核。 3、网报后审核通过 |
1、上年度应付工资总账明细账原件、复印件。2.上年度6月、12月发放工资的记账凭证原件。3、申报承诺书。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3 |
个人补收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1 |
1.申请:参保单位和个人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办理: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补收(根据政策个人原因欠费养老保险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异地欠缴养老不予补缴)。 |
1.参保职工个人补缴社会保险(养老、医疗)费申请表。 2、单位原因欠费的需提供原始凭证、用工证明,补缴超过三年以上的需要相关法律文书。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4 |
重复账户退费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1 |
1.申请:参保个人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办理: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退费。 |
1.清理重复缴费申请表; 2.养老保险手册; 3.考入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工资核定表复印件; 4.市外转入的提供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5 |
退休医疗一次性补收 |
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 |
3 |
1.申请:参保个人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办理: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 。 |
1.职工档案; 2.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3.养老保险手册; 4.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核准表两份(加盖公章); 5.如缴纳过居民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6 |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 |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 |
3 |
1.申请: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材料; 2.审核:对申请人材料审核; 3.发放:离退休人员死亡报告后次月15日发放到死亡离退休人员原个人账户。 |
1.死亡人员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
离退休人员死亡报告后次月发放到死亡离退休人员原个人账户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7 |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
1 |
1.登记:失业人员本人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办理《就业创业证》; 2.领取:经审核后于次月15日(周休日顺延)持本人《身份证》签字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通过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指定银行卡拨付。 |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1份,纸质); 2.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本人名下的社会保障卡(如无社会保障卡提供指定银行卡或折)(原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8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免费查询服务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免费查询服务 |
3 |
1.申请:出示申请材料,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即时办理。 |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办理带委托人及需打印人员的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9 |
职业培训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发放 |
2 |
1.申请: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 2.审核:对申请人材料审核; 3.发放:财政申请资金到位后即可发放。 |
1.《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使用申报核准表》(原件1份,纸质); 2.《申请报告》、《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原件纸1份,纸质); 3.《培训合格失业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纸质); 4.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纸质); 5.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6.《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7.《失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发放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40 |
失业人员本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发放 |
1 |
1.申请: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 2.审核:对申请人材料审核; 3.发放:财政申请资金到位后即可发放。 |
1.《失业人员个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核准表》(原件1份,纸质); 2.失业人员本人参加职业培训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3.培训机构颁发的结(毕)业证明(原件1份,纸质); 4.本人支付培训费用有效票据(原件1份,纸质)。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41 |
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次性发放 |
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次性发放 |
1 |
1.申请: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材料; 2.审核:对申请人材料审核; 3.发放:财政申请资金到位后即可发放。 |
1.失业人员配偶或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或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原件1份,纸质); 2.死亡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原件1份,纸质); 3.《死亡证明》(原件1份,纸质); 4.《殡葬证》(原件1份,纸质)。 |
当月受理,次月拨付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42 |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发放 |
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发放 |
1 |
1.申请: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材料; 2.审核:对申请人材料审核; 3.发放:财政申请资金到位后即可发放。 |
1.《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2.《就业创业证》(原件1份,纸质);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和检查治疗及用药费用清单(原件1份,纸质)、属剖宫产或多通胎生育需提供生育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1份,纸质)。 |
当月受理,次月拨付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43 |
档案接收、保管、利用 |
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
2 |
1.申请:携带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纸质); 2.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原件1宗)。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44 |
档案转递 |
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
3 |
1.申请:携带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请;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1.《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表》或档案托管机构《调档函》或单位《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54 |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 |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 |
1 |
1.本人首先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经乡镇(街道)人社所调查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本人持以上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窗口申报。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3.代理(托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4.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纸质) 5.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6.《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7.灵活就业证明(原件1份,纸质); 8.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注: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代理(托管)手册(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
具体以每年在公共媒体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61 |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发放 |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发放 |
1 |
1.申请:农民合同制失业人员本人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 2.审核:经办机构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 3.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实行社会化发放,次月通过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指定银行卡拨付。 |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1份,纸质); 2.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本人名下的社会保障卡(如无社会保障卡提供指定银行卡或折)。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62 |
普通住院报销 |
职工医疗待遇办理 |
3 |
1.申请:携带材料到医院报销,因医疗保险欠费、医保卡丢失等原因未能在就诊医院即时报销的,携带材料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审核: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3.支付:将医疗费用支付申请人。 |
1.住院病历(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2.住院明细(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3.身份确认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4.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63 |
异地住院报销 |
职工医疗待遇办理 |
3 |
1.申请:携带材料到医院报销,医保卡丢失的携带材料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审核: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3.支付:将医疗费用支付申请人。 |
1.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纸质); 2.发票(原件1份,纸质); 3.明细清单(原件1份,纸质); 4.异地住院备案表(原件1份,纸质)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64 |
转外住院审批、取消审批 |
职工医疗待遇办理 |
3 |
1.填表: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住院备案表》; 2.办理:根据填写医院及时间给予网上备案并打印转外住院审批表,携带转外住院审批手续住院。 |
转外住院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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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异地安置备案 |
职工医疗待遇办理 |
3 |
1.填表: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住院审批表》并盖章; 2.办理: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住院审批手续后住院。 |
异地安置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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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慢病证定点调整、补打 |
职工医疗待遇办理 |
3 |
1.申请: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材料; 2.办理:符合要求的直接办理。 |
1.一寸彩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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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市内跨县区社保转出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申请:携带新单位开具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 2.办理:原参保地核对养老手册数据(机关事业人员如已退费,无需核对),开具联网指定单,办理转出。 |
1.临沂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原件1份,纸质); 2.养老保险手册(原件1本,机关事业人员如已退费,无需手册)。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68 |
市内跨县区社保转入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申请: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审核养老手册数据(机关事业人员如已退费,无需核对)和联网指定单; 2.审核: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无误盖章确认; 3.办理:增员完成做好转移记录。 |
1.联网指定单(原件1份,纸质); 2.养老保险手册(1本,机关事业人员如已退费,无需手册); 3.社会保险增加表(原件、复印件2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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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
跨省市企业养老、医疗转出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申请: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凭证; 2办理:收到参保转入地开具养老、医疗联系函后,开具养老、医疗信息表并打印信封;将信息表寄至参保地,转移养老; 3.转出:终止本地养老关系。 |
1.养老保险手册(1本);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3.养老、医疗转移联系函(原件1份,纸质)。 |
1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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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
跨省市企业养老、医疗转入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申请:向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转移联系函; 2.审核:审核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核对医疗保险信息表; 3.转入:将养老和医疗保险转入本地。 |
1.原参保地开具的养老、医疗保险凭证(原件1份,纸质); 2.养老、医疗保险信息表(原件1份,纸质)。 |
1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71 |
企业养老转居民养老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开具养老保险转移凭证; 2.原参保地开具养老保险联系函; 3.收到联系函开具养老保险信息表并打印信封; 4.将信息表寄至原参保地并转移养老基金,终止本地职工养老关系。 企业养老原参保地办理 |
1.环节①:养老保险手册(1本); 2.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3.环节③④:养老转移联系函(原件、复印件1份,纸质)。 |
1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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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居民养老转企业养老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开具养老保险联系函; 居民养老原参保地办理 2.审核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数额,将养老保险转入居民保险并折算年限。 |
1.原参保地开具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2.养老保险信息表(原件1份,纸质)。 |
1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73 |
临时账户转出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开具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2.收到回执,开具临时账户信息表; 3.将信息表寄至原参保地并转移养老基金,终止本地养老关系。 原参保地办理。 |
1.临时账户转移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临时账户转移回执(原件1份,纸质)。 |
1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74 |
临时账户转入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开具临时账户转移回执; 2.审核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 3.将养老保险转入本地。 新参保地办理。 |
1.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原件.复印件各1份,纸质); 2.养老保险信息表(原件1份,纸质)。 |
1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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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
军人养老转入 |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
3 |
1.申请: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 2.录入:录入养老、医疗何失业信息; 3.办理:确认基金到账后,将养老、医疗和失业转入本地。 |
1.养老保险凭证(原件1份,纸质); 2.信息表(原件1份,纸质); 3.医疗保险凭证(原件1份,纸质); 4.职业年金凭证(原件1份); 5.和失业保险证明(原件1份)。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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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 |
1 |
参保人到各镇(街道)人社所办理 |
1、参保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2、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3、新生儿(出生6个月以内)需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79 |
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认定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 |
1 |
1.申请:参保人到辖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保办提交相关材料;由辖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保办进行初审。 2.审核:经区社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登记。
|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两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诊断证明(1份,纸质)。 |
3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80 |
转外就医住院费用报销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 |
1 |
1、申请:病人或家属到辖区乡镇卫生院医保办提交报销材料,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受理申请,核对信息,校验报销材料,对大额费用材料汇总生成《转外就诊人员医疗费用情况登记汇总表》报送至大病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小额费用材料直接受理办理报销。 2、大病保险公司审核岗对病人住院情况进行审核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医保办。 3、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录入费用明细、打印报销单据,生成《报销汇总表》和《申请拨付表》。 4、区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统一汇总拨付。
|
1、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与参保人关系、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纸质); 2、住院发票原件(1份,纸质);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专用章(住院病历包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等)(1份,纸质);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原件,1份,纸质); 5、《临沂市居民医保市外住院转诊证明》(1份,纸质); 6、外伤需《外伤鉴定表》;生育相关住院需附准生证或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引产另需流引产证明);民营医院需当地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原件,1份,纸质); 7、其他特殊情况需附证明材料。 |
6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81 |
省外转诊转院备案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 |
1 |
参保人提出转院申请,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业务,符合条件的开具《临沂市居民医保市外住院转诊证明》;如不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疾病不予转诊,外伤患者和生育相关患者无需转诊。 |
1、《临沂市居民医保市外住院转诊证明》(原件,1份,纸质); 2、参保人社保卡。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
| 备注:服务对象中“1”代表只面向公民办理;“2”代表只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3”代表同时面向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