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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兰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点击: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的通知 临民【2013】131号 下一条: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临民(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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