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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排查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整治火灾隐患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点击:

 兰山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政办明电〔2018〕30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开区民政办: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8〕30号),为进一步排查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镇街(经开区)、养老机构和养老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实现全区养老机构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针对1月2日-1月8日区民政局联合兰山消防大队在对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实地检查和3月5日-3月9日消防问题梳理复查检查通报,各镇街(经开区)、养老机构和养老场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狠抓落实,对通报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杜绝任何安全隐患。下一步将继续采取不定时、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安全管理工作懈怠、隐患不整改、隐患消除不彻底和多次通报拒不整改的镇街道,提请区政府进行督查督办。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经开区)、各养老机构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兰山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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