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养老服务领域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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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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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
事项类别 |
服务 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1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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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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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 |
1.申请:申请人区民政局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 3.受理:区民政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4.现场核实:区民政局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申请企业现场核查,核查合格的准备发证,核查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并限期复查; 5.发证:经区民政局审核合格后,邮寄方式领取证件。 |
1.设立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 2.设立申请书(原件2份,纸质) 3.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2份,纸质) 4.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原件2份,纸质) 5.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原件2份,纸质),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原件2份,纸质),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原件2份,纸质),或者消防备案凭证(原件2份,纸质) 6.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2份,纸质)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和健康状况证明(原件2份,纸质) 8.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纸质) |
20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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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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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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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1 |
1.申请:申请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审核:村(居)委会审核后报街道办(镇政府); 3.审核:街道办(镇政府)进行审核,报区民政局; 4.审批:区民政局做出审查决定。 |
1.申请表(复印件3份,纸质) 2.身份证(复印件3份,纸质) 3.低保证明(复印件3份,纸质) |
村5个工作日、街镇5个工作日、区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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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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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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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2 |
1.申请:申请人到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2.公示:在区政府网站或市人社局网站进行10天公示; 3.核准:出具《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
1.职工本人档案(原件1份,纸质); 2.职工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原件1份,纸质); 3.职工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1份); 4.职工本人退休申请(原件1份,纸质); 5.单位退休公示表(原件1份,纸质);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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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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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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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2 |
1.申请:申请人到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2.公示: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10天公示; 3.核准:《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
1.职工本人档案(原件1份,纸质); 2.职工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原件1份,纸质); 3.职工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1份); 4.职工本人退休申请(原件1份,纸质); 5.单位退休公示表(原件1份,纸质);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件1份,纸质); 7.临沂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 8.临沂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原件1份,纸质)。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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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服务对象中“1”代表只面向公民办理;“2”代表只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3”代表同时面向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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