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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点击:


经召开资金分配会议研究,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对2019年度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分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次分配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331万元,其中:

1、省级资金。2019111日,《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整指〔20192号)下达我区2019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扶贫资金229万元。

2市级资金2019121日,《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整〔20191号)下达我区2019年市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102万元。

二、资金安排方向

(一)省级资金(229万元)。

1、扶贫特惠保险、金晖助老等资金。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整指〔20192号),下达我区扶贫特惠保险资金45万元,雨露计划资金7万元,建档立卡工作经费3万元,金晖助老资金3万元。

2、产业资金。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农整指〔20192号),下达我区革命老区县资金26万元,其他切块资金145万元,共计171万元。按照《山东省关于加强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意见》(鲁扶贫组办字【201816号)规定,革命老区县资金“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切块下达,用于产业扶贫”,连同切块资金145万元,共计171万元,切块下达方城镇,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二)市级资金(102万元)。

《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临财农整〔20191号)下达我区的专项资金102万元,全部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考虑全区扶贫工作实际,全部投放到数据调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多的方城镇,支持发展产业项目,进一步带动贫困户脱贫。

现予公告,如对本资金分配方案有意见,可于10个工作日内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8312217(区扶贫办) 8353442(区财政局农财科)

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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