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局赴兰山区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 | ||||||||||||||||||||||||
2021-09-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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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和考古科副科长朱法宝带领临沂市文保所所长会同兰山区文物保护中心主任一同对兰山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文物安全检查和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兰山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重点对17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消防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严格按照《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重点对文博单位内部消防、安防设施配备情况,文物古建筑落实文物建筑管理细则,使用单位落实安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常安防、消防管理以及有无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措施到位、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均可正常使用,但也发现个别文保单位存在灭火器过期、线路未穿管、文物保护标志碑未及时安装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要求立即整改,存在困难和难度较大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同时做好安全隐患记录,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 在检查中,朱法宝要求相关负责人要将文物安全工作牢记心中,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设施,提高管理水平,抓好安全检查,清除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确保辖区内文物安全。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检查组的指导意见,继续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将各类文物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中,推动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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