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民政局召开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第四期)评审会 | ||||||||||||||||||||||||
| 2021-10-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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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沂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临民〔2020〕28号)文件精神,10月15日上午,兰山区民政局召开了养老服务用房委托运营(第四期)评审会。评审会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有秀主持,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临沂恒达信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参加了评审。 会上,汤有秀传达了本次养老用房委托运营评审的程序、评审组成员、养老服务用房情况,宣读了评分标准。随后,意向运营单位按照签到顺序依次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组成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汇总,当场公布评审分数,按照得分高低分别自选养老服务用房,评审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最后,汤有秀强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作用,推动养老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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