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 | ||||||||||||||||||||||||
| 2021-11-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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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水平,促进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召开会议,按照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评估要求,科学安排,合理部署,措施到位,有力地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加强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明确监管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和污泥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二是强化整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制定实施计划和整改措施;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好减排监管台帐,确保资料整理完善。做好日常相关的生产报表、运行及检测数据的记录整理工作,对水量、水质、曝气设备运行状况、污泥产生量和用电量等参数进行实时记录,作为核算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服务,积极推进规范化管理。通过组织现场检查、技术指导、运维管理等方式,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解决,促进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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