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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2021-11-0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1-000060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1-0000606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日期: 2021-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公布,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1〕32号)》《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会〔2021〕11号)要求,兰山区迅速开展工作,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录入检查任务,随机抽取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38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检查;随机抽取两名有执法证的检查人员,成立代理记账检查组。

此次检查的38家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时有2家代理记账机构已办理注销手续,34家代理机构主管业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只有2家代理记账机构主管业务负责人是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全部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在开展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36家代理记账机构共有专职业人员110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43人,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和无任何专业技术资格的有67人,36家代理记账机构实现代理记账收入642.97万元,代理企业记账3338户。

通过检查发现,代理记账业务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存在个别问题,比如有些代理机构业务负责人不是专职人员;办理业务时未及时与受托企业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代理机构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记账凭证无后附原始单据,原始单据无审批手续、收据入账等情况。检查人员已现场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及时补全单据,整理会计资料,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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