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化监测机制 助力企业绿色生产绿色养殖 | ||||||||||||||||||||||||
| 2021-11-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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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临沂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兰山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际开展情况,11月18日,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对山东汇融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 根据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内容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相关要求,该企业已在山东省污染源信息监测共享系统进行自行监测方案备案并开展相关工作。企业原锅炉、原排气筒不再使用,2021年7月12日企业重新变更了排污许可证内容,污水处理站臭气和固液分离臭气由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增加两根废气排气筒。10月下旬,企业污水总排口完成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联网工作。根据变更内容,企业重新对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了变更修改。 检查时发现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中个别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填报不准确。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要求企业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并改正有关信息,同时,要求企业告知第三方检测公司核对监测项目,确保监测不遗漏,数据及时公开上传。 下一步,兰山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监管,在该行业自行监测抽查和抽测中,将例行常态化监测监管机制,生产时及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开展监测,结合自动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形成监测聚力,助力企业绿色发展,绿色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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