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探索安全生产执法“事前告知”新模式 | ||||||||||||||||||||||||
| 2022-02-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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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公平透明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环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兰山区应急管理局探索安全生产执法“事前告知”新模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科学制定2022年度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依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双体系运行企业得分情况和兰山区工贸企业全要素评价公示表,将双体系运行评分低的企业和全要素评价差评企业纳入2022年度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2021年分级分类执法检查中整改完毕,且安全生产状态良好的企业不再列入执法计划,同双体系运行评分高和全要素评价好的企业一并列入一般性监管企业,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和检查结果,杜绝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执法计划和检查项目双公开 为有效避免企业因对相关程序和标准不了解、不熟悉、不知情造成的非主观恶意的违法行为,兰山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在兰山区政府网站、“安全兰山”公众号等媒体客户端公示2022年执法检查计划和重点行业检查项目,加强行政指导,提高被执法检查对象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以督促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依法支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实施执法检查。 坚持执法为民原则,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并重 用约谈教育等权力色彩平淡的执法方式,把单一的行政处罚转化为人性化的普法指导,注重执法中的教育性与说理性,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对立和冲突,节约行政成本。 下一步,兰山区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事前告知执法对象和执法内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确保执法处罚准确、合法、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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