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大数据局组织学习 《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 | ||||||||||||||||||||||||
| 2022-02-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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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为促进、规范我区公共数据开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区大数据局组织全体人员对《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进行学习研讨。《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于2022年1月17日省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石统明局长强调,要牢记初心使命和工作职责,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公共数据效能,面向社会提供具备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进行社会化开发利用的数据资源,切实为商贸物流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做好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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