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雀山街道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 ||||||||||||||||||||||||
| 2022-03-0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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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3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为全省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加辖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参与度,3月7日,银雀山街道在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站点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活动。区政府党组成员(挂职)宋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赵富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刘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办科员李峰等领导现场指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梅陪同参加活动。 在人民广场的宣传现场,工作人员为市民耐心仔细讲解《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容细节与意义,同时介绍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倡导大家以身作则,自觉、科学地开展垃圾分类实践。 本次活动增强了居民对《条例》的了解,引导居民做好源头分类,节约资源,积极践行绿色环保的理念,共同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下一步,银雀山街道将进一步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内容,与社区、试点小区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从日常小事开始,让垃圾分类从口号变成习惯,提升城市文明度,改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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