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巡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公告 | ||||||||||||||||||||||||
| 2022-04-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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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2年4月1日起,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巡察,为期1个月左右。 一、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风建设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担当尽责、为民服务,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检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点了解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反映渠道 区巡察组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期间,开通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和巡察组信箱,也可以通过扫描公告下方的微信二维码反映有关情况。 1.巡察组电子信箱:lsqwxcz2@ly.shandong.cn 2.邮政信箱: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7号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76000 3.巡察组联系电话:17662917308 4.巡察组信箱: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3个信箱,分别在:区政府11号楼门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西侧;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中心餐厅门口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渠道将自行关闭。 根据《中共兰山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区管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通过上述渠道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兰山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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