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举行《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日活动 | ||||||||||||||||||||||||
| 2022-05-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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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5月10日,兰山区举行《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日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凤印,区政府副区长房庆良,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刘磊,区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分责任人,各镇街道、经开区分管负责人出席活动。
《信访工作条例》于今年1月2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月25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各镇街、经开区采取多种形式同步举办《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下一步,兰山区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统筹推进不同层次、领域、战线宣传引导活动,迅速掀起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热潮,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探索适应群众新需要、体现时代新征程的信访工作新模式,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打开新局面、谱写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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