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生态环境分局——答好企业“散乱污”这项“考卷” | ||||||||||||||||||||||||
| 2022-05-2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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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散乱污”企业整治问题。 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散乱污”整治工作以来,我区立即计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里会议精神,并积极组织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深度治理“散乱污”工作,我局牵头成立整治专班,并制定《兰山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正在征求其他部门意见。今年来,在前期基础上开展全面回头看活动,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责任具体到镇街、具体到村、具体到人,切实把“散乱污”整治工作做扎实、做精细,实现环境污染治理的“精确化、精准化、精细化”。2021年,市生态委开展散乱污深度整治以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87家;从今年在此基础上继续查摆的情况来看,1-4月份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9家,已全部按要求落实整改。针对排查出来的散乱污企业,我区全部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散乱污”企业项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二是全面防范散乱污企业反弹。 进一步落实并制定实施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在前期基础上开展全面回头看活动,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健全“散乱污”企业常态化巡查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实施动态管理,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建立经营场所、出租场所信息登记制度,建立基础数据台账。根据各地上报情况,不定时开展督导活动,确保按时限、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整治取缔工作。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名单以外的散乱污企业的,一律按照瞒报漏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施分类,差异化引导。 坚持落实“三个一批”的方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散乱污”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问题类型和“散乱污”企业性质,按照“高中低”的隐患等级对问题实施风险评估,全部纳入动态管理,逐一提高整治标准,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指导镇街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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