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商城三所开展早餐店专项检查 | ||||||||||||||||||||||||
| 2022-06-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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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23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商城三所工作人员在晨间对早餐经营店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中,主要针对早餐经营店中的“油条”添加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2017.12.26)的规定,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不再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商户要合法合规经营,并责令不符合规定的经营商户立即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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