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融资担保、再担保体系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
| 2022-07-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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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的当前发展状况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已逐渐形成了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为辅的业务发展模式。然而近年来,从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现状看,多数担保机构的发展状态并不可观。规范发展意识薄弱、盈利能力不强、商业模式不成熟,加之当前的经济背景,出现个别担保机构保违规操作现象。少数担保公司坚持自己创新的发展思路,稳步发展略有亮点。融资担保体系作为银企之间的重要契合点,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再担保体系作为融资担保的补充手段,对促进担保业的发展也有着莫大的作用。现在两个体系互相交集,互相影响,也有着一些不足。 二、融资担保业务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 (一)担保功能发挥不足 目前大量融资性担保公司,有较多的是民间进行出资而建立的。大多数公司资金实力薄弱、经营业务规模小,这将直接降低银行对其信用的信赖程度,从而影响了担保功能的发挥。不仅如此,银行与担保行公司的合作及合作又防范的心态,产生了各种各样限制。在实际经营中,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倍数平均就在10倍以下,资金使用率相对较低,这便严重制约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挥其杠杆作用,服务更多中小微企业的作用。 (二)担保业务集中度高 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种类日益增多,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却依然相对集中,其它的业务在行业总业务量中所占比例较小。在这样的模式下,经济的波动就会对担保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使担保业务的风险难以分散。一旦发生某些政策调整或者系统风险,多数机构不能按时履约时,将导致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出现大量违约现象。一旦违约,随之而来的便是面临巨额赔偿金,甚至走向破产。担保业务高度集中,一方面反映出了融资性担保公司所面临的风险的集中度较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业务产品的创新能力欠缺的问题。这不仅阻碍了融资性担保公司从整体上对业务风险进行管控,也不能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更不能发挥出融资性担保公司独有的信息优势。 (三)融资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信用信息不对等。 首先,商业银行有自己一套独立的信用评级体系,担保机构作为其服务对象,也存在担保资质评级的问题。其次,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拥有评级系统,且在信息资源上互不共享,在对企业提供服务时,往往分别评估、分别定级,由此带来了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的问题,相应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三、我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完善措施 (一)加强银担协作,共享合作收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担保公司给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分散了风险,所以,其对银行的价值也越来越大。通过建立地位平等和收益共享的战略合作关系,建立银担之间信用信息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这对于银行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减少业务集中度,创新盈利模式 在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发展上,担保公司可以使担保期限、品种和项目多样化,与此同时,引入“第四方”参与人,创新融资性担保业务模式,并加大担保投资,转变经营模式。如果将这种创新型模式运用到实际操作中,不仅能够降低公司在贷款担保业务的相对集中度,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分散担保公司的业务风险。多元化业务开展,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下几种担保形式:一是对企业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根据企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参与市场考察和性价比论证,帮助企业引进高、精、尖的生产设备。二是对企业利用存货和原材料作抵押进行融资提供担保,通过帮助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创造担保效益。三是对企业发行融资债券提供担保,提升企业融资券的信用等级,加快融资进度。四是积极开展联合担保,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原则,对企业的大额融资需求,由多家担保机构联手提供担保。五是发展壮大再担保市场,创造初次担保的避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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