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供销社长期合同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 ||||||||||||||||||||||||
| 2022-08-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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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兰山区供销社召开长期合同整治工作调度会,各基层社主任及区社联系各基层社的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社汇报了一周以来长期合同整治工作进展及下步工作打算,区供销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李慕华同志对各基层社在长期合同整治工作开展中的好做法进行了点评,指出,长期合同整治工作作为供销系统一项政治任务,必须按时完成,不能讲条件、打折扣,要按照时间节点稳妥积极地推进,要克服困难,敢于担当,切实维护好供销社社有资产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兰山区供销社按照省、市供销社的统一部署,对全区各基层社房屋、土地等租赁合同进行了集中梳理,对超过20年以上的合同采取先易后难、由远及近,立足现实、放眼长远,既尊重当时历史因素,又认清地价溢价现实情况的原则,以双方协商为主,依法推进,实现共赢。 截至目前,兰山区8个基层供销社已经整改完成长期合同9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供销社在长期合同整治中继续坚持依法依规、双向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原则。同时,对于拒不配合、阻挠长期合同整治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诉讼,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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