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悟见创】兰山区DRG医保付费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 | ||||||||||||||||||||||||
| 2022-09-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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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下午,兰山区召开DRG医保付费改革工作推进会,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参加。会上传达学习了医保相关文件,解读了最新医保政策,分析讨论了存在问题,分享交流了工作经验,共同商讨推进措施。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继光对前期全区DRG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自6月份开展DRG试点工作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全区DRG付费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已搭建完成并平稳运行,DRG工作初见成效。同时要求,自9月起,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需按照DRG付费方式进行实际付费,通过DRG医保付费改革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成本,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为全区群众就医提供更好保障。
区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副科长孙晓燕领学了《关于对第一批扩面定点医疗机构实行DRG付费的通知》,并结合DRG工作实际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工作专班人员就《临沂市定点医疗机构按DRG付费医疗保障服务补充协议(试行)》的相关内容和条款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区卫健局医政科科长刁伟就各医疗机构在调整业务构成、加强质量控制、精准入组、正确编码、学习分组器、开展专科培训、进行数据分析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随后,兰山区人民医院、兰山区妇幼保健院、枣园中心卫生院、方城中心卫生院分别介绍了本单位DRG工作运行情况,梳理了存在问题,分享了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其中,兰山区人民医院介绍了深入各科室指导、推进病例精准入组、严格进行病历质控的经验;方城中心卫生院介绍了压低成本、提高检验和诊疗能效、规范医疗行为、科学调整医院费用结构的经验;兰山区妇幼保健院介绍了如何通过费率和权重测算DRG支付金额,规范诊疗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经验。
兰山区DRG付费业务指导专班由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区DRG信息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落实国家、省、市DRG支付方式改革要求,立足全区实际,做好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总体推进和协调配合,结合医疗机构的上传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截至目前,兰山区DRG专班已连续召开三次DRG医保付费改革工作推进分析会。通过轮训指导、分析整改,试点医院医保结算清单数据上传质量得到明显提升,DRG入组率由6月份的93.78%提高到100%,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疗费用不断降低,医保基金使用更加合理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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