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峰带队督导兰山区安全生产工作 | ||||||||||||||||||||||||
| 2022-10-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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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至2日,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刘峰带队到兰山区枣园镇、方城镇进行督导。区应急局党委委员、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吴连国,枣园镇、方城镇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督导组一行到山东蒙山铝业有限公司、山东吉诺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洪志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凯宏家具有限公司进行实地督导,并座谈交流。 刘峰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企业安全宣传、上岗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应急部门和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弦,强化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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