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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出台《兰山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022-10-2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jj/2022-000010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10-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出台《兰山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索引号: lanshanqusjj/2022-0000108
发布机构: 兰山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工作概况
发布日期: 2022-10-25

近日,兰山区印发《兰山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深走实。

《办法》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需要、机构调整以及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按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职责确定,综合考虑项目管理、政策制定(执行)、资金资源管理(分配)、生态环境保护、收支规模、管理体制等因素,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划分成三类,实现分类管理,全域覆盖。

《办法》规定对不同类别经济责任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频率和审计方式,分类审计,科学监督。一类审计对象,由区审计局实施审计,采取“任期必审、任中为主”的审计方式,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二类审计对象,由区审计局实施审计,采取“任期抽审、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可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领导交办或群众关注程度据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三类审计对象,采取“以内审为主、抽审为辅”的审计方式,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审计。

《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明确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效率性,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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