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水产品源头抽检 促进水产养殖安全 | ||||||||||||||||||||||||
| 2023-06-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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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保护股工作人员联和农业执法人员,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检测方案的通知》,配合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安办领导及第三方农产品检测机构人员,开展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分别到半程镇和李官镇进行了鲤鱼、草鱼及乌鳢等水产品取样工作,检测机构人员现场采样、制样、封样,共抽检6批次,农业执法人员全程对抽样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做好了监督检查记录,顺利完成了抽检工作。
开展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助于进一步强化水产品源头质量监管,规范养殖生产环节用药,提高养殖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水产养殖质量不断提高,让市民吃上放心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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