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强国》刊发:方城镇深学笃行 党纪学习教育凝心铸魂务实效 | ||||||||||||||||||||||||
| 2024-06-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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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原原本本学、案例警示学、创新形式学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原原本本学,铸牢遵规守纪思想之魂。方城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论述,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月一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筑牢遵规守纪思想防线。分类开展流动党员云学、党代表领学、老党员送学、年轻党员讲学“四学”活动,确保学习成效入脑入心。 案例警示学,涵养严守法纪敬畏之心。方城镇紧盯年轻干部、关键岗位,组织全镇年轻干部开展“青”廉教育活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剖析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梳理完善违纪典型案例,制定印发《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汇编》,让全镇党员以案为鉴。 创新形式学,促进党纪学习成效之实。创新线上警示教育形式,搭建方城镇党纪学习教育“云课堂”,上传《条例》解读、公职人员违纪、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等廉政党课,方便全镇党员干部随时开展线上自学。镇纪委书记到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专题解读辅导会,口头提问检验村干部学习成效。镇级公众号同步转发中央媒体解读文章和《条例》解读内容,帮助党员干部在自学过程中学懂弄通、深学细悟。 下一步,方城镇将持续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观念,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创方城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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