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政采贷业务增量扩面 为企业注入源头活水 | ||||||||||||||||||||||||
| 2024-07-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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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我局立足职能优势,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以推动“政采贷”业务增量扩面为切入点,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流向中小企业,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通过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我区企业融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差距、促提升,研讨下一步工作方向。召开融资工作会议,面向银行金融机构、采购人大力宣传“政采贷”业务,鼓励采购人发挥联系纽带作用,主动对接有贷款意向的供应商,面对面讲解“政采贷”政策,指导供应商开展“政采贷”业务。开通线下融资专用通道,实现“政采贷”业务双线运行,线上可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随时随地在线申请,实现零跑腿不见面融资;线下可自由选择临商银行、兰山农商行、齐鲁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面对面协商沟通,定制个性化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 二是提升融资质效。一方面提升银行放款积极性,坚持“财政指导、机构主办、企业自愿、市场操作”原则,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在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的基础上丰富产品类型,积极开展“政采贷”业务,推动实现银企合作共赢。另一方面加大惠企力度,中标供应商只需持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及即可申请贷款,贷款利率由银行和供应商双方自由协商(原则上不超过4%),线下贷款期限最长3年,最大程度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三是加强沟通协同。建立“政采贷”工作沟通机制,从政府端打通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银行金融机构的沟通障碍,明确各方职责和相关责任人,共同协商解决“政采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保证“政采贷”业务落实到位。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共享,由采购人定期将中标合同信息推送至银行,实现采购单位、企业、银行三方信息互通,帮助银行深入挖掘意向供应商,提高融资对接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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