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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报监合并办理)服务指南
2019-09-0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xzspfwj/2019-000016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19-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报监合并办理)服务指南
索引号: lanshanquxzspfwj/2019-0000163
发布机构: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9-03

一、适用范围

区级建设权限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办理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三)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四)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审核。

三、申请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二)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三)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原件 1 份,纸质或电子版);

(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非必要,依法必须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提供,原件1 份,纸质或电子版)。

以下材料,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申请人不再提供:

(一)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凭证;

(二)施工图文件审查合格书、(图纸、勘察)审查报告、备案表;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证明;

(四)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送达)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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