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注销兰山区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 2019-09-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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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兰山区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兰山区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未按照规定和承诺及时购置道路运输车辆,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应当具备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营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和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的规定。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依法注销姚书军等1099名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见附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示期: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请被公告业户将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至临沂市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组交通运输业务服务窗口,予以注销。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临沂市行政审批局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三楼。 附:注销兰山区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名单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2019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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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注销兰山区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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