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鲁南高铁沿线群众的一封信 | ||||||||||||||||||||||||
| 2019-11-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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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 为确保高铁安全畅通和您的自身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一、严禁攀爬、翻越高铁防护栅栏。违者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严禁破坏高铁防护栅栏;严禁在高铁线路两侧打弹弓或投掷物品击打列车;严禁在高铁线路两侧放飞风筝、气球、孔明灯、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动力伞;严禁向高铁防护网、高压线网内抛扔杂物;严禁破坏、盗窃、移动各类高铁通信、信号、供电、线路设备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进入高铁线路栅栏或在线路上放置障碍物;严禁在高铁线路、桥梁处挖掘坑穴、采沙取土;严禁在高铁两侧2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或焚烧物品。违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高铁设备带有27000伏的高压电,为了您的自身安全,请勿攀爬、触摸任何铁路设备设施,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四、严禁收购任何高速铁路器材。违者,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擅自铺设或架设各类跨越、穿越高速铁路线路的管线、缆线、渡槽、塔吊、水塔等设施。 六、严禁在安全防护距离内,建造、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和仓库。 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请广大朋友自觉遵守高铁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向铁路公安机关揭发、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你我携手,共保高铁安全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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