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尚未办理社会保险接续退役士兵的一封信 | ||||||||||||||||||||||||
| 2019-12-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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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您们好!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请务必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补缴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和办理手续,切勿错过申请时限。 一、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 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 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二、申请受理单位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申请材料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2.选择自谋职业和无法找到原安置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退役士兵,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三、办理指南 兰山辖区内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请咨询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8311680 兰山街道:8039238 银雀山街道:8179291 金雀山街道:6375676 柳青街道:6379892 白沙埠镇:2912181 枣园镇:8633029 半程镇:2912272 李官镇:8672995 义堂镇:8561072 汪沟镇:5951681 方城镇:7302297 兰山经开区:7251032 兰山区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2019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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