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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鲁QB4202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0-02-2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jtys/2020-000003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发布日期  2020-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注销鲁QB4202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索引号: lanshanqujtys/2020-000003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2-21

经核查,鲁QB4202等1097台道路普通货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按时参加综合性能检测,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关于“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第十二条:“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以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规定,决定注销鲁QB4202等车辆相关《道路运输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运管机构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拟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明细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2020年2月21日

  
附件【拟注销车辆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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