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城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 2020-03-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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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区、村: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零新增不等于零风险,决不能“逞一时之快”放松警惕,仍须坚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各村居检查点,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本村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村居,情况特殊需进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一旦发现外省来临人员,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企业防疫措施。各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各行业复工复产流程标准要求,落实好防疫举措。设置防疫监测站(点),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对外省来临职工要及时上报,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一旦发现职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要立即进行隔离,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各村要严格落实日巡查制度,每天到所辖企业督查,及时指导督导企业做好防疫工作,上报巡查情况。 三、严格落实群众个人防护。做到不串门、不集聚,无事尽量不外出,如有外出必要,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尽量缩短外出时间。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开窗通风,每天测量体温。 四、严格落实激励与追责机制。对如实举报从省外到方城镇的人员未进行登记备案和未落实隔离措施人员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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