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网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 ||||||||||||||||||||||||
| 2020-03-28 点击数: | ||||||||||||||||||||||||
|
||||||||||||||||||||||||
|
||||||||||||||||||||||||
|
各参保单位: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临沂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正常缴纳(含2、3月份)社会保险费,对已征缴的1月份工伤保险费,因费率减半造成多收的部分,待网上办事大厅程序完善后再进行返还。参保单位缴费成功确认到账后,在“临沂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下载社保基金电子发票。各参保单位无需到区政务大厅办理社保缴费业务。 参保单位有单位银行公户的,通过“临沂市网上经办大厅”在线功能缴费;无单位银行公户的,通过汇款方式缴费。 账户名:临沂市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兰山支行 账号:37001826301050004794—00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临沂兰山支行 账号:1610020109024903054 温馨提醒:汇款金额与应缴金额必须完全一致,用途(附言)栏务必填写单位简称和单位编号。汇款一周后在“临沂市网上经办大厅”自行打印社保基金电子发票。 临沂市兰山区社会保险发展中心 2020年3月28日 |
||||||||||||||||||||||||
| 【关闭窗口】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