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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卫生公共用房产权(使用权)移交或签订产​权(使用权)移交的流程和材料说明
2020-08-2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0-000041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0-08-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卫生公共用房产权(使用权)移交或签订产​权(使用权)移交的流程和材料说明
索引号: lanshanquwsjhsy/2020-0000412
发布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8-25

一、政策依据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鲁建房字〔2019〕34号)

二、办事流程

(1)由兰山区卫生健康局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申请材料;

(2)组织评审小组对卫生公共用房设置情况实地勘查验收;

(3)经评审小组集体审议核定,报区卫生健康局领导核批。

三、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商关于卫生公共用房规划审批文件;

(2)卫生公共用房平面图纸及面积情况说明(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卫生公共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3)卫生公共用房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4)水、电、暖基础设施完工证明;

(5)基础装修完工证明,基础装修包括地面瓷砖铺设、墙面处理、门窗安装,需要进行吊顶的要完成吊顶安装,设置室内楼梯、电梯的,要完成室内楼梯、电梯的安装;

(6)无障碍通道证明;

(7)无害化水冲式厕所证明。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承办机构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科

联系人:宋 杰 朱圣龙

联系电话:0539-8184179

办理地点:蒙山大道与北园路交汇处西北角(蒙山大道63号)兰山区卫生健康局807办公室。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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