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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1-04-22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gaj/2021-000006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发布日期  2021-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的通告
索引号: lanshanqugaj/2021-00000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4-22

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法规。

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从今年5月1日起,如果市民带狗狗出门,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的话,你的行为将不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了。法规实施后,各地的养犬管理力度将会越来越紧,处罚也会越来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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