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委巡察公告 | ||||||||||||||||||||||||
| 2021-04-16 点击数: | ||||||||||||||||||||||||
|
||||||||||||||||||||||||
|
||||||||||||||||||||||||
|
根据安排,兰山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兰山商城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年4月16日开始,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 二、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对标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工作部署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是重点监督检查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二是重点监督检查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对照上级决策部署和被巡察党组织“三定”方案,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主责主业履行情况,落实区委“六稳”“六保”安排部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等。三是重点监督检查管党治党情况,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廉洁风险、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了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落实“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四是重点监督检察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了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加强机关党建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选人用人、干部日常管理缺失、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等问题。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兰山商城巡察期间,开通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区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邮政信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7662917307 巡察组电子邮箱:a17662917307@163.com 意见箱设置位置:兰山商城党委门口北侧(原义堂镇交通运输所) 邮政信箱:金雀山路57号7号楼区委第一巡察组收 巡察组接访地点:区委党校教学楼10楼1002室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兰山商城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等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兰山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4月16日 |
||||||||||||||||||||||||
| 【关闭窗口】 |
智能问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