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兰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的通知 | ||||||||||||||||||||||||
| 2021-05-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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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落实《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要求,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经报请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区卫健系统开展2021年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减少人员聚集,采用网上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为保证培训学习效果,我局依托华医网的继续医学教育平台通过网络自学方式进行。请学员及时访问网址www.91huayi.com或手机下载APP“掌上华医”进行培训学习。每个项目培训完成并考试合格后可申请II类学分5分,最多选择3个项目培训,申请II类学分15分。授予的学分自动导入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计入当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三、培训内容 培训专项名称:2021年临沂市兰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培训 培训内容: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与实践 2、《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专项培训 3、《临床药物合理应用》专项培训 4、检验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5、静脉治疗护理技术规范化培训 6、临床护理人员专项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五、继续教育政策解读 因继续教育开展时间节点严格,继续教育周期时间跨度长,现再次解读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政策:晋升职称的,最近5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5分,每年度学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医师参加定期考核的,考核周期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平均每年应达到25分,每年度学分最低不得低于20分。请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查看2021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情况(特别是收到华医网短信提示不合格的),根据所需学分自行选择专项培训内容数量,在线购买学习卡后参加培训及考试。请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在6月30日前及时完成培训,否则学习卡将因跨越学年(每学年起止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过期自动失效。 联系电话:8185645. 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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