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第52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 ||||||||||||||||||||||||
| 2021-06-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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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第52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委[2019] 178号)、临沂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 [2019] 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省级环保督察第52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白沙埠镇已建成16座污水处理设施,整改任务已完成。公示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0日,共7天。 附件:兰山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第52项)任务整改报告
兰山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兰山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环保督察(第52项)任务整改报告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白沙埠镇政府接到《关于认真做好驻区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办法[2020]8号)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行认真整改。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127个非城区乡镇生活污水日产生量约为8.6万吨,仅建成104个小型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约为1.7万吨,同时还普遍存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配套、污水收集效率低、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1.根据高铁片区统一规划,白沙埠生活污水纳入柳青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我镇在温凉河路、汤河路、雄安路、孝河一路、孝河二路、孝河四路、茶山六路共铺设污水管网20余公里。待7月份柳青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验收后,白沙埠镇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将实现集中统一处理。 2.为填补柳青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的污水处理能力空白,白沙埠镇新建11处、16座金锣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污水能力2550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配合高铁片区整体建设,逐步提升全镇污水处理能力;二是根据村落的具体情况有计划的建设污水处理设备,提升对村落自身污水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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