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雀山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
| 2021-11-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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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城市管理协管队员50名(其中从事安全生产协助管理人员5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应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1年11月2日至1986年11月2日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4、能够适应长时间外勤、值夜班,参加应急、抢险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5、全市范围内退伍军人、党员(具有驾驶证人员、具有城市管理经验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优先聘用。 应聘安全生产管理协管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应急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能够适应长时间外勤、值夜班,参加应急、抢险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4、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有纹身的。 7、有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8、已经在银雀山街道及社区聘用的文秘、网格员、协管员等工作人员。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有非法信访等违法违规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非银雀山街道及现有工作单位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9日(不含公休日)8:30-12:00,14:00-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地点及资格审查: 1、携带有关证件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银雀山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到银雀山街道城市管理中队(金五路与临西六路交汇处西北角院内)一楼便民大厅报名处报名。联系电话:0539-5259629。 2、资格审查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给予赋分。满分100分。 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0分(基础分),在此基础上,专科学历加10分,本科学历加15分,研究生加20分,义务兵退伍加20分,士官退伍加30分,中共党员加20分,入党积极分子加5分,预备党员、党员加10分,有机动车驾照B照的加10分,有三年以上城市管理经历的加10分(需提供单位证明),总分100分加满为止。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并到银雀山街道城市管理中队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总分为100分,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 应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考试内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综合知识等。 安全协管员岗位考试内容增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总成绩=资格审查分数×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5、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本单位确定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要求合格后,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五、录取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银雀山街道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街道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并由第三方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兰山区人民政府银雀山街道办事处使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六、待遇 1、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 2600元/月,缴纳五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 2、应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生活待遇:统一服装,由街道承担。 3、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街道委托区劳务合作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用。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本招考简章由银雀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兰山区人民政府银雀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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