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大厅实名制取号办理的通知 | ||||||||||||||||||||||||
| 2021-12-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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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兰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排队管理,避免本身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取号,确保取号、叫号规范有序,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自2021年12月10日起,兰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取消取号自助机输入身份证号码取号功能,全面推行实名制取号,对于办事人员使用非本人身份证取号办理业务的,服务窗口将不予办理。 兰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操作方法如下: 1.办事人员可通过自助取号机刷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并输入手机号,在取号机上完成取号,并至相应区域等候叫号办理。 2.办事人员可通过自助取号机扫描本人“爱山东”App电子身份证二维码,并输入手机号,在取号机上完成取号,并至相应区域等候叫号办理。 3.对于未携带身份证、无法使用“爱山东”App的办事人员可由咨询台工作人员通过资料核查,确认为办事本人后,代为取号。 兰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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