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撤销临沂市兰山区国智电子商务中心等13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决定书 | ||||||||||||||||||||||||
| 2021-02-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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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审服撤字〔2021〕9号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撤销临沂市兰山区国智电子商务中心等13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决定书 临沂市兰山区国智电子商务中心等13户个体工商户: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临沂市兰山区国智电子商务中心等13户个体工商户因使用虚假地址证明材料取得设立登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情节严重。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构成“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此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破坏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制度和市场交易安全,属于较重违法情形,依法应予从重处理。我局决定: 撤销临沂市兰山区国智电子商务中心等13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同时声明此13户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向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临沂市兰山区国智电子商务中心等1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8日 抄送: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临沂市兰山区税务局、临沂市兰山区金融监管局、临沂市兰山区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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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临沂市兰山区国智电子商务中心等1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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