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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临沂涵金商贸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2021-01-1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xzspfwj/2021-000025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撤销临沂涵金商贸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索引号: lanshanquxzspfwj/2021-0000257
发布机构: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14

临兰审服撤字〔2020〕第4号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撤销临沂涵金商贸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决定书

临沂涵金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张振涛(身份证号码371302******2891)向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公司登记,并提交相应申诉材料。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你单位在2016年8月11日取得的变更登记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股东、联络人系冒用了张振涛(身份证号码371302******2891)的身份信息。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你单位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破坏了公司登记管理制度和市场交易安全,属于较重违法情形,依法应予从重处理。我局决定:

撤销2016年8月11日临沂涵金商贸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同时声明临沂涵金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14日

抄送: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临沂市兰山区税务局、临沂市兰山区金融监管局、临沂市兰山区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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